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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大田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2018-06-07 17:30   字体大小:[大][中][小]

       64日,福建省大田县通报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大田县梅山镇香坪村党支部书记叶长深违规占用贫困户造福工程补助款问题。叶长深在担任梅山镇香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20173月接受该村贫困户叶某委托帮助支取易地搬迁扶贫补助款时,将其中5.3万元存入个人账户,用于个人开支。之后,叶长深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未支付,直至20178月大田县委巡察组发现该问题后,才将余款5.3万元支付给叶某。20185月,梅山镇纪委给予叶长深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大田县桃源镇桃新村党支部书记陈月珠优亲厚友问题。陈月珠在任桃源镇桃新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明知其亲属一户五人不符合申请低保、贫困户和造福工程扶贫搬迁补助条件,仍多次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并在相关申报材料上审核签字,于2012年至2016年间将其亲属作为低保户、贫困户、造福工程扶贫搬迁补助对象上报审批,致使其亲属一户多次违规领取社会保障和扶贫款项计人民币127980元,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20186月,桃源镇纪委给予陈月珠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以严实深细的作风和精准管用的措施,把党的扶贫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各级扶贫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细化完善重点扶贫领域的机制制度,对申请、审核、验收、审批、拨付等过程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把关、签字背书,发现问题坚决倒查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扶贫责任落实,切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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